查看原文
其他

隐私面单,便利和隐私该如何抉择?

新江北报 江北新时空 2024-04-11













网购如今已成为主流的购物方式,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隐患也备受人们关注。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今年4月份国家发布了《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


新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快递运单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新规实施后,隐私面单的实际推广情况如何?新江北报记者对江北市民和快递网点进行了走访调查。





可有可无,隐私面单成“鸡肋”


在新区几家快递存放点,记者注意到,仍有大量的快递面单未做加密处理。堆放的快递,有的未对面单上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做任何加密处理,有的只隐藏了号码中间四位数字但姓名未作隐藏,大部分的快递对商品信息均未隐藏。“新国标”已经实行四个多月,为何快递信息仍在“裸奔”?



“寄件人可以主动选择隐藏信息,网购的话,需要跟平台或者商家主动要求隐私发货。”泰山街道一家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跟记者解释:“发过来的快递是否隐藏信息,并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但是像拼多多、淘宝这些网购平台都有对号码进行加密处理,其他信息就需要消费者主动备注加密了。”


快递的信息是否加密更取决于寄件的商家或者电商平台,配送一方对信息并没有加密处理的权力。


部分淘宝用户默认开启订单号码保护


“基本上都会对手机号加密或者用虚拟号码,其他的信息也不是很重要。”在经常网络购物的小刘看来,手机号码加密就足够了,名字和地址可以填写的不那么具体。他就在驿站的楼上上班,网购索性直接填写代收点的地址。


“反正该泄露的信息早就泄露了,大数据时代哪有隐私。”前来取快递的小李也表示:“以前会刻意把快递上的信息抹掉,后来觉得已经无所谓了。”对于信息泄露,很多人已经从最开始的小心谨慎到毫不在意了。

“相熟的顾客害怕信息泄漏的,基本上都会写我这里的地址。”从驿站老板口中得知,因为配送必须要写明详细的地址,附近的居民都会直接填写网点地址来驿站自提。


不仅如此,大多数网购收件人的姓名,也都取的五花八门。张起灵、刘亦菲……小小的菜鸟驿站存放着各种“名人”的快递。在信息难以隐藏的情况下,多数消费者都选择了填写虚假信息来保护自己隐私不被泄露。





适得其反

信息隐藏给多方带来困扰


“新国标”施行后,为对手机号码加密,虚拟号码应运而生。但谈到保护隐私的虚拟号码,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快递员都怨声载道。


“比起快递有没有隐藏信息,我觉得还是便利更重要,每次快递用隐藏号码取件时找起来都很麻烦。”市民张女士对记者抱怨道。隐藏号码虽然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但是每一单快递都会换一个号码,取件时都要翻找查询才能找到自己的快递。



“如果快递用的是虚拟号码那就不能直接用手机尾号取件,通常要通过快递编号来找。”网点工作人员表示,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快递用的是虚拟号码,一般取件的人都会直接报手机尾号,但是通过真实号码的尾号往往查询不到快件,虚拟号码无疑加重了他们的工作量。


顺丰速运


驿站的前台有几个存放了很久的快递,至今无人来取。这些快递的地址并不详细,并且都使用了虚拟号码。驿站老板告诉记者:“有的快件放了很久都没人来取,因为填的是虚拟号码,其他信息也不详细,很难送货上门,联系起来很麻烦。”电联难、录入难、进站入柜难,尤其在最后一公里配送环节,难上加难。


为追根溯源,记者在电商平台联系多个商家询问是否能选择私密发货。大部分商家表示可以隐藏部分号码和姓名,但是为了配合店铺的物流服务没有办法隐藏地址。



对于普遍没有加密的商品信息,商家则表示:“如果不显示货品,仓库没有办法发货。”由此看来施行信息加密虽然是出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考虑,但实际操作的方法仍需考虑多方需求,不断优化程序。






难以抉择

便利和安全孰重孰轻



“买东西的时候很少会注意是否隐私发货。”采访中,多数消费者都向记者表示自己在网购或者寄快递时并不会注意到隐私发货的事情,更不用说主动备注了。


对于选择网购的消费者而言,最主要的需求就是便利。而隐私发货无疑会导致快件难以送货上门,想要便利就只能放弃对信息安全的敏感。看着完全没有加密处理的快递面单,小刘无所谓道:“大数据时代哪有什么隐私啊,不如少点麻烦。”

隐私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快递信息保护涉及多方,因此更不能盲目一刀切。针对快递面单的“新国标”正是出于周全考虑,才采用了推荐性质并未强制执行。


如推广隐私面单之类的信息保护手段,更依赖于消费者的主动选择,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并不能只依靠政策发力。消费者首先要提高自身隐私安全意识,同时行业也要承担起保护消费者隐私的责任,在社会不断重视和多方共同发力下,才能更好保护信息安全。


生活于大数据时代的人们并不是没有隐私,而是更要注重保护隐私。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消费者追求便利,就不得不在各个平台填写隐私信息。但提交隐私信息,并不代表将维护隐私安全的权力一并交出。解决隐私安全问题,更需要社会、平台和消费者多方共同努力。重视隐私安全,严厉打击信息泄露犯罪,提高隐私保护意识,才能真正在便利和安全中寻得平衡。






END

来源| 《新江北报》编辑部来源| 新江北报/江北新时空深度报道记者 张一
编辑| 新江北报融媒体中心 王若卉
主编| 江风楚韵
责校| 唐肖春
[版权声明]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权处理] 部分图文无从溯源,如涉版权问题,24小时内删除。[联系方式] 可在微信后台留言
往期精选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